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发布的《广东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2016年第14号通告)的要求,我局经书面征求有关部门、镇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中山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9月4曰至9月19日公开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