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要求,各地市2018年至2019年,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落实省部署的工作任务,我局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草拟了我市公立医院《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市医改办讨论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
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536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7850
三、电子邮箱:Fgsf2014@sina.com
附件: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