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要求,我局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草拟了我市公立医院《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公众意见。于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8日期间公开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需要说明事项。经研究,拟采纳专家组论证意见,对原方案(拟调整中医项目139项,调幅均为5%)作修订,将突出体现传统中医特色中医骨伤类项目(45项)调整幅度由原来5%调整为8%,其他项目(94项)仍维持5%调幅不变。详见《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修订稿)》
附件: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修订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