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和镇区、以及律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中山市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于 2019年7月19日至8月6日期间公开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3个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