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古镇镇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确保古镇镇交通顺畅,依据《中山市停车场条例》、《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等文件规定,古镇镇政府拟在辖区14条路内停车路段开展实施停车收费(详见附件标注路段)。项目通过新型智能化系统结合专业人员对路内停车位和封闭式停车场进行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停车难问题,打造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现将古镇镇路内智能化停车收费范围和停车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路内智能化停车收费范围
古镇镇市政规划14个路段拟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停车泊位数量共计1884个,明细如下(具体路段详附图):
路内智能化停车收费标准
智能化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执行。古镇镇人民政府同意将14条路内停车路段划分为两类路段,根据《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该14条路内停车路段按照二类路段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收费时间为7:00~22:00,共计15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4.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5.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5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9851
三、电子邮箱:Fgsf2014@sina.com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古镇镇路内智能化停车收费路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