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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沙溪镇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10-13 分享:

为有序推进沙溪镇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依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等文件规定,沙溪镇政府拟对沙溪镇行政区域10道路实施路停车收费通过新型智能化系统结合专业人员对路停车位进行管理,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停车难问题,打造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现将沙溪停车收费范围和停车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智能停车收费范围

沙溪现阶段拟实行路停车收费10条路段明细如下路段示意图详见附图)

序号

路段

设置停车位数量

1

星宝路(东西向)

220

2

星宝西路(东西向)

100

3

怡明路

150

4

富丽苑至星宝明珠2期南北向无名路

150

5

康明公寓至锦绣沙溪南北向无名路

150

6

隆兴北路

90

7

站前路

80

8

半岛路(东西向)

300

9

龙阳路(东西向)

180

10

宝珠路(东西向)

300

合计

1720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智能化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执行。沙溪镇人民政府同意将10条路内停车路段划分为类路段根据《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该10条路内停车路段按照类路段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时段

收费标准

7:00~22:00

首小时

4 元

超过1小时候至3小时每半小时

2.5 元

3小时后每半小时

4元

24小时内同一车次最高收费限额

40 元

22:00~次日 7:00

免费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收费时间为7:00~22:00,共计15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4.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5.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01013日至20201028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9851

三、电子邮箱:fgjgtkk@126.com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1013


图片1.png

现阶段沙溪镇拟收费路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