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沙溪镇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依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等文件规定,沙溪镇政府拟对沙溪镇行政区域内10条道路实施路内停车收费,通过新型智能化系统结合专业人员对路内停车位进行管理,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停车难问题,打造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现将沙溪镇路内停车收费范围和停车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智能停车收费范围
沙溪镇现阶段拟实行路内停车收费10条路段明细如下(路段示意图详见附图):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智能化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执行。沙溪镇人民政府同意将10条路内停车路段划分为一类路段,根据《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该10条路内停车路段按照一类路段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收费时间为7:00~22:00,共计15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4.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5.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8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9851
三、电子邮箱:fgjgtkk@126.com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3日
现阶段沙溪镇拟收费路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