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流互动 > 意见征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三乡镇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2-07 分享:

为有序推进三乡镇停车管理水平,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依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价控〔2017566号)等文件规定,三乡镇政府拟对三乡镇行政区域内15条道路实施路内停车收费通过新型智能化系统结合专业人员对路内停车位进行管理,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停车难问题,打造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现将三乡镇路内停车收费范围和停车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智能停车收费范围

三乡镇现阶段拟实行路内停车收费15条路段明细如下(路段示意图详见附图):

序号

路段

设置停车位数量(个)

1

文昌路

488

2

平沙路

63

3

光后新路

62

4

光后新村路

27

5

金华路

24

6

牡丹江路

31

7

金光大道

59

8

建设路

237

9

振华路

135

10

兴盛路

120

11

广场路

166

12

汇通路

300

13

都会三街

54

14

都会二街

52

15

新城路

279

合计

2097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智能化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
2018316号)执行。三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将15条路内停车路段划为一类路段,该15条路内停车路段按照一类路段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时段

收费标准

7:00~22:00

首小时

4 元

超过1小时候至3小时每半小时

2.5 元

3小时后每半小时

4元

24小时内同一车次最高收费限额

40 元

22:00~次日 7:00

免费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收费时间为7:00~22:00,共计15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4.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5.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2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请注明“《三乡镇路内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提交的途径有:

一、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邮编:528403)

二、传真:0760-88319851

三、电子邮箱:fgjgtkk@126.com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7日

现阶段三乡镇拟收费路段示意图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