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乐群加油站、充美加油站:
你司关于改建加油站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市序号29#编码83#、序号49#编码87#共2个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重建(详见附表)。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重建竣工后,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附表:原址重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4日
附表
原址重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