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
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8〕393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委托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获批2017年度中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获批2017年度中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二、核查时间:6月24日-7月20日。
三、核查内容: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充电设施ID号、充电设施类型、充电设施数量、充电设施功率、建设状态和运营状态等。
四、在核查过程中,请你们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李华宙,电话:88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