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日,市发改局会同卫计、人社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院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2月30日起,上调公立医院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并修订新增省定10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调价范围只限于中医项目价格,其它医疗项目价格保持不变。我市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医项目共156项,按照“结构调整、分批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只对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了调整,整体调升幅度为6%;其中中医骨伤类项目(45项)调整幅度为8%,其它类别中医项目(94项)调整幅度为5%。动态调整中医项目价格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2018年至2019年,各地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也是2016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延续。
为减轻群众负担,本次调价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中医项目价格调整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参保人个人支出基本没影响;对自费病人影响较少。本次中医项目调价,最大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骨伤类“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调升金额55.4元/次,最小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综合类“人工煎药”,调升金额0.1元/剂。
中医是中华传统文明的瑰宝,中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科目,调整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突出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发展。
(收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