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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12-29 分享:

为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日,市发改局会同卫计、人社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院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230日起,上调公立医院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并修订新增省定10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调价范围限于中医项目价格其它医疗项目价格保持不变我市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医项目共156项,按照“结构调整、分批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只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了调整,整体调升幅度为6%其中中医骨伤项目(45项)调整幅度为8%,其它类别中医项目(94项)调整幅度为5%。动态调整中医项目价格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2018年至2019年,各地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也是2016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延续。

为减轻群众负担,本次调价出台的配套措施。中医项目价格调整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参保人个人支出基本没影响;对自费病人影响较少。本次中医项目调价,最大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骨伤类“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调升金额55.4/次,最小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综合类“人工煎药”,调升金额0.1/剂

中医是中华传统文明的瑰宝,中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科目,调整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突出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发展

(收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