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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班车客运变动运价应提前2周公布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1-11 分享:

今年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将迎来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的第一个春运价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营者平日和春运期间变动运价应提前2周公布。

实际上,我省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以及道路班车客运线路上的加班车客运价格、计费行包价格汽车客运站收费已于去年5月1日起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为稳定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水平,近日省发展改革部门发文明确,要求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一是道路班车客价公布除政策性调价外,经营者变动运价应提前2周公布。二是按照现行儿童票、优待票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政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米-1.5米(含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凭有效证件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折半计算。对于乘坐我市公共汽车使用中山通IC卡享受市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

春运期间,市发展改革局将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线路春运客运票价的监测和监督,密切关注价费咨询热点,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