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文件精神,市总部办会同工信、科技、税务等部门完成对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预申报材料审核程序,核定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名额,并下达至有关镇区通知企业按规定进行申报。现将2020年度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中山市2020年总部企业开展人才子女入学预申报的通知》
(中山总部办〔2020〕2号),提出预申报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附件1)。
二、申报内容
总部企业根据《2020年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分配的入学名额提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二)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及文件,原件)。
(三)总部企业人才及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总部企业人才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五)总部企业人才的参保证明(原件)。
(六)不动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形式、时间
请各有关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辖下总部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上报。
(一)申报形式
申报企业须按申报材料顺序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一式3份)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4日(星期四)。
2.各有关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会同镇教育部门加具意见后,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本辖区内审核合格的企业纸质材料册交市总部办(市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市政府大楼5楼506室),盖章电子扫描材料同步发送科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审流程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附件4)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五点“入学服务业申报审核程序”执行。
附件:1.2020年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
2.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
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李叶、张亭亭,联系电话:88268321;88318299,邮箱:zs_f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