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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7-08-01 分享:

各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市法制局审核通过,现将《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