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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13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中山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广东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104号),加快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定位”的部署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要为主线,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文化内涵的生活消费理念,创新政策支持引导,积极培育服务业新兴业态新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更上台阶,为经济新常态下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强化市场主导。努力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的作用,挖掘消费潜力,增添市场活力。

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发展。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实现重点突破,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新型消费。抢抓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新机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开发适合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化、个性化潜在服务需求。

坚持质量为本,提升品质水平。进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动职业化发展,丰富文化内涵,打造服务品牌。

坚持绿色发展,转变消费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加快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结构升级。

(三)主要目标。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扩容提质增效并重。到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到600亿元,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总量新增100亿元。

——加大规模以上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到2020年,新增500家规上限上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新增10家营收规模达亿元以上,集成服务能力强、品牌效应突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程度。到2020年,新增10个业态突出、特色鲜明的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

——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到2020年,新增10家生活性服务业连锁品牌项目。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实际,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八大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

(一)居民和家庭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家庭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多样,家庭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扶持培育50个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全市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3万人,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明显提升,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

发展路径:深入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设立社区便民站点,提供托老托幼、护理看护、家庭保洁、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以及残疾人健康服务、托养服务、护理服务。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家庭服务行业相关技能培训。推广“员工制”用工制度,逐步减少“中介制”用工的比例,落实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建立统一规范的行业服务平台,重点搭建覆盖社区、便利高效、资源共享的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

(二)健康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具有中山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重点培育100家健康服务企业,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00亿元左右。

发展路径:认真落实《中山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府〔2015〕98号),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培育发展相关支撑产业,打造一批健康服务知名品牌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推动重点领域协调发展,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健全医养结合协作机制,推广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支持发展中医药疗保健、体质健康管理、专业护理、第三方医疗健康服务等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切实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引导现有的民营医院扩大规模、提升水平。社会办医经国家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补贴。加快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发展,研究探索把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积极推动国家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旅游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旅游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过夜游客达到12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3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创建4A级景区3个,3A级景区20个;争取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验收,正式入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

发展路径:认真落实《中山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山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搭建中山全域旅游规划体系大格局。研究整合全市旅游景区管理系统、旅游应急管理系统等平台,探索建立中山旅游数据中心。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快孙中山故里旅游区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和乡村酒店,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合作社。设计和开发养生保健、游艇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支持工业旅游、游艇旅游、红色旅游和研学游等业态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大“旅游+”业态的开发力度,打造一批红木文化、灯饰文化、腊味文化、游戏游艺文化以及棒球文化等特色旅游小镇。(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农业局)

(四)文化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培育形成200家文化创意企业,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8%以上,成为中山市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

发展路径:贯彻落实《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山委办〔2016〕22号),建设具有中山风格、广东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搭建“中山文化云”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加强版权保护,建设版权云数据库,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农家书屋、基层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等站点推进出版物“小连锁”建设和经营。鼓励在城市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学校及周边开设实体书店,推动全民阅读和文化消费。积极推广高雅艺术,鼓励降低演出票价,吸引更多群众购票消费。借助“互联网+”新业态,采取虚拟现实、互动剧场等新形式,加强艺术体验,扩大新文化消费人群。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做强主业的前提下,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体育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力争建设1-2个省级以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努力打造1-2项区域性体育品牌赛事。

发展路径: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中府〔2015〕131号),加快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服务体系。促进体育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健身娱乐业、竞赛表演业、体育休闲业、体育彩票业、体育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产业化发展。支持职业体育发展,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多渠道培育中山籍优秀运动员。鼓励发展“体育+互联网”、“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健康”等新业态。深化体育场馆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公共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新建社区及乡镇、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和假日体育等活动,打造中山群众体育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六)批发零售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培育1400家批发零售行业限额以上企业,重点培育50家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批发零售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

发展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粤发改经贸〔2016〕689号),加强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城市流通网络,畅通农村商贸渠道。鼓励发展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重要商贸综合仓储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供需匹配、高效顺畅的城乡商贸物流三级配送体系。推动业态模式创新,鼓励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转型升级,引导零售企业发挥实体店的服务、体验优势,与线上企业深度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专业物流,推广共同配送、仓配一体化、智慧物流配送等模式,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城乡商业网点建设,建设社区便民商圈,推动社区便民连锁超市、便利店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整合、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七)住宿餐饮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培育500家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重点培育30家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打造50个具有中山特色和一定影响力的美食特色街区,形成一批具有中山风味特色的名宴、名菜、名点,不断提高中山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发展路径:强化服务民生的基本功能,形成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有机餐饮、特色餐饮、农家乐等细分业态。发挥具有中山特色的美食资源优势,鼓励建设和发展美食街、夜市等,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美食节和餐饮大赛,推动餐饮服务业向规模化、规范化、优质服务化方向发展。推动住宿餐饮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移动定位技术、线上支付、线下消费等方式为顾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住宿餐饮企业合作,创新线上服务的内容、模式和技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

(八)教育培训服务。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山特色的“适应发展、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6万人以上,引进1-2所世界排名靠前的高校和工程技术类高校来中山独立或合作办学。

发展路径:以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契机,积极发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以高职带中职、中高职互动互促为基本运行模式,推动实施“四个一体化”建设(一体化招生和培养、一体化专业建设、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实训体系建设),大力开展“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创新,打通职业教育上升通道。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整合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引入行业组织等参与开展社区教育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务。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满足社区群众教育需求。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开设职业规划指导课程,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指导等教育,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和质量提升。

1.生活性服务业连锁品牌培育项目补贴。对于注册在中山市且开设连锁门店超过30家的各类限上规上生活性服务业连锁企业,在品牌设计、品牌保护、视觉识别系统建设、品牌展示推广等方面的投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2.生活性服务业重大企业补贴。对于已纳入全市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单位名录库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有盈利的,被评定为“市生活性服务业重大企业”的,按其当年经营情况和对地方经济贡献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3.生活性服务业示范性项目、平台扶持。对于新建或改建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示范性项目、平台,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投入资金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健康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宽新注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为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局、工商局)

(三)扩大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加速推进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吸引外资进入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挥外资企业在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领域,增强服务业发展内生活力。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在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养老服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的合作。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推动旅游、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外事侨务局、发展改革局、金融局)

(四)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加强各镇区、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信息归集共享,定期公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强化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进一步拓宽12345价格监管平台的应用范围,大力查处商品销售、网络购物、旅游休闲、餐饮服务、停车、物业教育等领域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

(五)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提升质量保障水平。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关键标准的研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引导资源在城乡生活服务业均衡配置。改造提升城市老旧服务基础设施,补齐农村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和互联互通水平,鼓励相关项目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和养老健康家庭等领域为重点,尽快组织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理规划建设动植物园、儿童公园等不同主题的公园和街头游园绿地。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组团式体育公园。加强城乡互动的双向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城市共同配送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以及快件箱等投递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车库建设。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和体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创新财税、金融、价格、土地政策引导支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落实免征23项国家和11项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土地政策,加大对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八)推动职业化发展。制定家政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的职业化发展规划,推动行业积极参与和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的作用。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建立健全学生、教师、行业、企业及用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质量评价机制。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坚持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

(九)利用“互联网+”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府办〔2016〕39号),加快推动互联网与生活性服务业渗透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化、现代化水平。鼓励城市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宽带、无线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网络服务消费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培育新型生活性服务消费。积极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把服务业打造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目标任务,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为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