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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及服务收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07-30 分享:

粤发改价格函〔2015〕32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铁路运价市场化改革,根据《铁路法》第二十五条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决定放开部分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服务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部分铁路客货运输价格。放开除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特殊货物外的省内国企全资、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货物运价率,以及铁路散货快运价格、铁路包裹运输价格;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传统旅客列车高级软卧包房、高铁动车组商务座、特等座旅客票价;放开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专用铁路的旅客票价、货物运价以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收费标准。


 二、放开铁路客货运输杂费。放开由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提供的辅助作业、劳务服务及物耗等收费,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制定。其中,客运杂费项目包括:站台票、手续费、退票费、送票费、标签费、携带品暂存费、携带品搬运费以及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和查询费、装卸费、保管费、搬运费、接取送达费等13项;货运杂费项目包括:表格材料费、冷却费、D型长大货物车使用费、D型长大货物车空车回送费、取送车费、机车作业费、押运人乘车费、货车篷布使用费、集装箱使用费、货物装卸作业费、货物保价费等11项。


 三、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费。放开由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多种经营企业或社会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向铁路旅客提供的站车服务,以及受托运人或收货人委托在货物承运前、交付后,为托运人、收货人提供代办货物接取送达、仓储保管、包装整理及代办货物运输手续等服务收费。其中,旅客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旅客候车茶座、小件行李寄存费、打包服务、代客搬运行李服务费等5项;货物延伸服务项目包括:发送综合服务、到达综合服务、仓储保管、篷布服务以用代货主清运、消纳车辆、集装箱及货位垃圾、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代货主对货物进行包装、代办货物一关三检手续等8项。


 上述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后,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运输价格以及客、货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费里程及计费方式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运输企业要自觉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服务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服务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不提供服务或未按公示内容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设项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五、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地区牵头制定、转发或组织实施涉及铁路运输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废止或修改相关政策。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维护市场良好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5日起执行;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特殊货物运价、茂湛铁路旅客运价率政策另文下达。我委及(原)省物价局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废止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的有关价格政策文件目录.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