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经第十一届49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3年起对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和镇区进行考核。
一、考核依据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划分,以及本市行政区划划分,分别将所对口行业纳入主要牵头部门和相关镇区协调范围,制定主要牵头部门和各镇区的第三产业年度增加值预期发展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使部门和镇区加强行业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考核程序
每年年初,由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五个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上一年分解到主要牵头部门和各镇区的预期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方法
对增速和增量贡献突出的牵头部门和镇区分别予以奖励。所得奖金由获奖单位自行分配。奖项设置如下:
(一)增速突出贡献奖(共10名)
条件: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超出全市第三产业平均增长速度且分别排序在前5名的部门和镇区。
奖金: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