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计委: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职能问题的复函》(计办投资[1999]847号)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大中型项目新开工必须具备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文件等其他条件。今后,凡报批新开工的大中型项目,经国家审批可研的,由省计委组织初设和概算审查,上报国家计委核定;省审批可研的,省计委受理初设和概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