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发展新动能,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经研究,现将2018年8月13日印发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8〕393号)及其附件6《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3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