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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中发改规字〔2023〕01号、中发改法制函〔2023〕128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10-31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以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3份规范性文件(原文详见附件):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细则    

中发改粮调〔2016〕535号

2

中山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

中经信〔2015〕522号

3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发改收费〔2022〕16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文字解读】关于废止《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关于废止《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