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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中发改重点〔2020〕44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8-25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粤发改投资〔2020〕245号)文件精神,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文字解读】《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