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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报送中山市整镇(街)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6-30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203号)要求,我局于6月10日发出《关于报送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函》。日前,我局收到《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申报方案名称统一为中山市***整镇(街)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二、充分论证试点项目经济可行性,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并明确实施时间;同时遴选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担建设。

三、试点方案请于7月2日前,通过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后报省能源局。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203号)

附件2: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曹瑜、付佳,电话:88328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