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各线上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另各线上培训机构要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成本、收入、关联交易及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到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新学期授课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44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9日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局梁浩平,88327852;市教育体育局高见,8998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