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撤销大涌快线工程项目立项的函》(中交函〔2022〕476号)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中山市大涌快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和中府办处〔2022〕1014号批复,同意撤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大涌快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9〕94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