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撤销中山市华侨公园工程有关招标事项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中山市华侨公园工程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事宜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和中府办处〔2022〕1243号批复,同意撤销《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编号:FZ23Z19Z00000004)。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