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已于2022年3月12日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执行“全国一张清单”制度,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镇街、部门不得自行制定、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措施,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要认真对照清单所列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行政监管责任。要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三、认真做好清单信息公开。各镇街、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APP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各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修改完善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办事透明度和便捷性。
四、深入开展对照排查自纠。要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附件2)开展自查核实,若存在与案例相同或类似的违规行为情况的,须立即停止,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各镇街、部门在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0760-88316573)、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760-89817417)反映。
附件: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2.2021年第四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