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其他文件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37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中发改资环函〔2022〕1030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分享:

谭莉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山碳中和和减排的建议》(提案第131376号)收悉,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内容的总体表态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等方面结构调整,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第131376号提案从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绿色交通、宣传教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我市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落实“双碳”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二、对提案内容的归纳分析

131376号提案认为加快中山碳中和和减排是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条件之一,并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二是鼓励新能源的开发和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体系;三是加强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以低碳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四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智慧交通;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六是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

三、关于提案建议的具体答复

(一)关于“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的建议

采纳建议。煤炭是高污染燃料和高碳能源,为改善我市大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我市对推进煤炭替代非常重视。一是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于2013年3月发布《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划定火炬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南朗镇、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于2018年4月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划定全市范围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并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二是全面落实禁燃区监督管理。我市是省内少数全市域实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城市,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通过“监测+监视”的双重手段,加强生物质锅炉、炉窑的监督管理,减少企业非法燃料的使用,确保企业燃用符合要求的燃料。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加强对工业锅炉、炉窑的监管,杜绝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发生。

(二)关于“鼓励新能源的开发和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建议

采纳建议。

1.支持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支持本地新能源企业开展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成立市级招商指挥部,聚焦中山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支持建设明阳全球总部基地,重点打造风力发电、太阳能、氢能、储能、智能电气、高端芯片等产业核心研发、装备生产、运营和结算总部,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2.提升新能源产业创新能力。我市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共建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围绕先进低温、氢能源、氦资源等产业前沿领域,开展核心制冷装备、氢/氦液化系统等研制和工程化应用,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突破氢能运输成本高的发展瓶颈,摆脱氦资源“受制于人”的窘境。同时,探索引进中国南方原子能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铅铋快堆研发基地项目,布局建设重大原子能科技基础设施和示范工程,推动科技研发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

3.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市三角镇、南头镇、古镇镇、火炬开发区被整体打包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目前,四个试点镇街已基本完成屋顶资源摸底、企业意向调查等前期工作,正在试点开工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分类分批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整村光伏”,通过银行绿色金融贷款、租赁建筑物屋顶等多种方式,并通过一次性奖励形式,激励居民参与太阳能光伏建设。

4.培育壮大氢能源装备产业。明确把包括氢能源装备在内的新能源装备,以及以氢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为关键部件的新能源汽车列为我市高端装备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积极打造“氢气储运基础研究—氢气储运技术研究—氢气储运装备制造—加氢站建设运营”储氢加氢产研链条,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我市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与佛山市、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珠海市、云浮市和阳江市就联合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进行了深入探讨,结合自身在产业链中定位和相关特点,通过城市群示范应用机制形成产业互补、协同、融合,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和障碍,共同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能源布局,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扶持海上风电领域具有优势和潜力的龙头企业,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发展,因地制宜、合理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重点建设项目。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光、储、充”等能源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快对自有加油加气站增设充电、加氢等新能源补给功能的研究和建设。

(三)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以低碳技术改造基础设施”的建议

采纳建议。我市当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二是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节能改造。在建筑基础设施方面,进一步强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教育、医疗、商业等重点领域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开展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提升城镇绿色建筑比例。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 推广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交通工具,推进利用现有加油站建设新能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进港口码头岸电推广工作,鼓励引导运输企业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提高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在供热基础设施方面,实施全市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管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合理建设热电冷联产项目、分布式能源等集中供热(冷)设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装备进行清洁化改造,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注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63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123家。2021年3月,我市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节能和循环经济资助专题项目,共支持56家企业。五是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示范推动工作。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项目,2021年,全市共3家企业、20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工信部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其中1家企业被评为绿色工厂、20个产品被评为绿色设计产品、2家企业被评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六是全力做好节能环保装备技术推广工作,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共推荐1家企业申报国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共4家企业(17个产品)纳入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1家企业纳入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2020年度)名单。

(四)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智慧交通”的建议

采纳建议。我市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节能相关行动方案或标准规范,积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一是持续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我市公交线路已全部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同时鼓励引导运输企业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提高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并鼓励全市满足条件的水运企业对现有和在建内河营运船舶应用新能源,2022年将有7艘内河营运船舶完成LNG动力改造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多种智能交通方式建设。着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无人机、智能船舶、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仓储配送设施设备加快应用,网约车、共享单车、网络货运平台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智慧立体停车等智慧治堵措施广泛应用。三是构建车用新能源综合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建设,加快推进氢能发展,布局建设加氢站、加气站,积极推进利用现有加油站点增加加氢、加气、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满足传统燃油车以及新能源汽车的补给需求。

我市将继续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公交示范城市领跑工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大站快线、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及微循环公交等四个层次公交线网,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站场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和城市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建设立体式智能共享停车场,支持翠亨新区建设智慧交通共享出行+车路协同主导的生态交通体系,创建国家级智慧交通样板。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有效降低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

(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的建议

采纳建议。我市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传递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理念,大力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市民主动参与的共治共享良好低碳氛围。

1.积极开展低碳主题宣传活动2021年先后启动了“熄灯一小时”“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等低碳宣教活动。为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提倡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和政策,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联合主办了“2021年中山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有奖问答”“2021年中山市节能绘画大赛”等活动,有效促进公众对节能低碳理念的关注和理解。市科学馆通过特定日期免费开放,大力宣传低碳生活科普知识,吸引大批市民热情参与,体验“低碳生活”。同时,通过组织举办环保公益系列活动,包括“最美母亲河”摄影评比、“保护母亲河”船上实验室、“生态中山你我齐参与”体验活动、“生态中山环保绿色行”“中山环保先锋”宣讲活动、“绿色课堂”校园活动等,联动市镇环保部门、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企业、群众等多方资源,运用环保教育、环保体验、评比评选、成果展示、讲座交流等多种活动方式,凝聚“全民环保”力量,形成“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环保大格局,掀起“绿色中山·全民共建”热潮,为中山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源源不断的“绿色”力量。

2.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低碳科普信息开展多元宣传。市属媒体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工业绿色发展”“创建森林城市”等主题进行专题策划和采访报道,充分聚焦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各相关部门创新举措。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开展生态文明宣传,通过以“中山发布”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和中山日报APP、中山手机台APP、中山新闻、城市零距离等微信公众平台,有效解读有关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3.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教育走进学校。一是日常教学过程中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我市已将保护环境、垃圾分类、节粮节水节电、绿色消费、低碳环保等内容纳入到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加强地理、科学、历史等学科日常教学渗透,引领学生在揭示自然规律、探究生命科学中,有机渗透生态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逐步实现生态教育的任务与目标。中小学定期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例如“植树节”主题教育活动、“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节粮节水节电”主题教育活动、“光盘行动”等等。二是低碳节能宣传教育融于日常教学活动中。由中山市教研室组织编写、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提供一至六年级使用的《综合实践活动》教材,每册教材均有三个板块,其中“人与自然”板块大部分教学内容与低碳节能教育有关,实现低碳节能教育进课堂。三是开展低碳专题探究活动。在每年举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鼓励学校开展低碳节能方面的研究,如西区烟洲小学开展“学校节约用电大调查”,开发区香晖园小学开展“快递过度包装的调查”等,将低碳理念、环保意识融入学习生活。四是推动学校积极建设低碳节能教学环境。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作为我市低碳示范点之一,将低碳减排的环保理念融入了校园建设的各个方面,编制了年度校园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起了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控实验室。全市42所学校获得广东省“绿色学校”认定,为全省大中小学创建“绿色学校”提供方法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典型范例。

4.积极开展普法培训交流会,引导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开展环境普法宣讲会。2022年4月,南头镇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为全镇30多家涉水重点企业进行环境管理培训,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工程师讲授了企业在设计、建设、运营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各类环保管理工作细节,针对涉水企业常见违法情形,对参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重点介绍了偷排对生态、社会和企业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醒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环保意识,明确环保底线。二是开展碳排放交流会,指引企业绿色发展。2021年5月14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邀请2家银行和12家控排企业,召开中山市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交流对接会,推动中山市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发展。为企业提供绿色技术、政策、产品指引,营造“暖企惠企扶企稳企”的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加快碳中和和减排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