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国资委:
根据省能源局《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2〕345号)要求,为加快落实对市内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技术研发单位、科研院所等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征集和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分类实施
(一)目录征集和更新总体要求
一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技术鉴定或具有检测认证资质机构证明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推广潜力较大,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二是推荐技术应具备典型案例佐证并提供用户验收相关证明,在提升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等整体能效中作用突出的优先;三是《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本)(见附件4)中涉及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如在全行业普及率达到50%以上,将移出推荐目录;四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为申报主体自主开发或购买的技术、专利,不存在侵权问题。
(二)目录征集和更新分类实施
1.目录征集型
(1)征集范围。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及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数据中心、民用、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征集范围之内。
(2)目录征集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主体应编写《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申请报告》(见附件2)。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每项技术需要单独提交纸质版申请报告(成册纸质版各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2.目录更新型
(1)目录更新型范围。已经纳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本)(见附件4)但今年存在变化的相关技术、设备(产品)。
(2)目录更新型材料要求。目录更新申报单位填写《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更新情况表》(见附件3),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增加典型案例及更新相关能效指标等内容。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每项技术需要单独提交纸质版申请报告(成册纸质版各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二、认真审核,出具意见
为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请市国资委,各镇街收集汇总材料后逐一进行审核,充分论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独立出具相关书面推荐材料。以“一技术、设备(产品)一册”向我局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省属国企可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能源局。
三、对照要求,及时报送
相关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请于8月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按要求报送我局联系人。
附件:1.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汇总表
2.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申请报告(含填写说明)
3.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更新情况表
4.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本)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