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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批
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函

        文号:中发改社会函〔2022〕95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06-07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根据《关于广东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22〕748号),现将我市纳入广东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名单(附件1)发给你们,并就建设培育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施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入库企业要按照《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和《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制定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产教融合建设目标、任务举措、保障机制等工作计划,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企业网站或公众号公开发布(未设置网站或公众号的可通过广东省内合作院校网站或广东省产教融合促进会公众号发布)。入库企业要深入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办学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校企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促进就业中发挥带动引领示范效应,有条件的入库企业可在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制定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协同创新平台方面先行先试。

二、实施先建后认动态管理。按照《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入库企业需要经过1年的建设培育期。对于建设培育期满的企业,省有关单位将按照国家出台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进行认定,市有关单位将按规定落实对入库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等政策,支持入库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按照省部署继续组织入库申报。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未及时制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或规划落实不力的,在申报材料和信息报送中弄虚作假的,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况的企业取消培育资格。

三、完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部门、镇街、入库企业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和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有关产教融合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建设培育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监督企业三年规划制订和实施。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加强与入库企业合作,主动联系、积极配合企业实施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各镇街要安排专人跟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入库企业要安排领导层人员分管建设培育工作并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各镇街、企业联络员名单(附件4,各镇街该项工作联络员无变化的可不重新报送)于6月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科),并安排1人扫码入群(附件5)。

附件:1.广东省第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2.《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

3.《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粤发改社会函〔2019〕3514号)

4.镇街、企业联络员名单回执

5.中山建设培育第二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交流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7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周春芸,电话及传真:88317306)


附件下载: 附件4、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