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撤销月山公园扩建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月山公园扩建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事宜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和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27号批复,同意撤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月山公园扩建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中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47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