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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2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发改产业函〔2023〕77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6-19 分享:

郭献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中山氢能业务推广应用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施的建议》(第13225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与《关于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下,推动中山氢能产业提升的建议》(第132391号提案)归并为关于推动氢能源产业发展的系列提案,现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翠亨新区管委会意见,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内容详实兼具前瞻性对于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里,氢能是前瞻谋划的未来产业之一,尤其是在“双碳 ”目标下,发展氢能产业更具有紧迫性。你们提出探索多样化的制氢路线、形成氢能产业集聚园区、构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推进中山氢能应用示范性项目建设等建议,对后续开展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动向,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予以回复。

一、关于探索多样化的制氢路线给予电价等补贴政策支持,促进制氢企业能够长久持续有效运营等建议

目前,我市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为代表的制氢企业凭借在风电领域的深厚基础与先进技术,在国内率先开展了海上风电海水制氢技术开发,已初步具有规模化的海上风电海水电解制氢技术。此外,我市聚焦中山市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中科富海综合气体岛项目建设,项目将打造中山市首个氢能供应基地,满足中山市及周边城市的氢能供应,可解决中山市氢能发展的瓶颈。

2022年,我市印发《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明确发展了绿色制氢技术,探索多样化的制氢路线,提出围绕绿电制绿氢开展技术布局,重点突破电解水制氢核心技术。发展光伏发电制氢、风电制氢、生物质制氢、分布式制氢等关键技术,适应可再生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特点。加快风电海水制氢技术研发,探索海上风电消纳储能模式。鼓励新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制氢装置,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下一步,我市将着力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发展风电制氢、光伏发电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推动打造中山氢能供应基地。

二、关于整合中山市氢能上、中、下游企业资源,协同打造氢能企业集群形成氢能产业集聚园区等建议

我市发展氢能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有明阳集团、中科富海、大洋电机、喜玛拉雅等本土企业,已深耕氢能产业多年。目前,我市依托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中科富海、嘉氢氢能(大洋电机关联企业)等企业,初步形成氢气储运基础研究氢气储运技术研究氢气储运装备制造加氢站建设运营储氢加氢产研链条;依托大洋电机、喜玛拉雅、中山氢蓝、顺达客车(晓兰客车)等企业,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我市氢能产业链条重点企业特点突出,企业互补、根植性强,作为传统制造业基地,我市提供了发展氢能产业所需的种类齐全的产业配套能力,产业发展具备后发优势、前景广阔。

为加快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谋划,最大限度保护和拓展产业空间,结合我市现有产业布局、区域禀赋优势及各镇街工改片区范围,按照土地可利用可连片的原则我市统筹布局了西部新能源产业园等十大主题产业园。西部新能源产业园包括大涌片区、南区片区、板芙片区和南朗片区,规划面积约2.8 万亩,围绕新能源及产业装备研发、生产,重点引入新能源中的氢能(制氢、储氢、运氢和加氢装备)、风能、太阳能等细分领域产业,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接下来,将依托中山市十大主题产业园,加快西部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通过主动对接招商引资、部署园区建设与运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途径,培育引入更多优质的新能源企业,发挥明阳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形成具有一定规模、良性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健全完善的新能源产业链与产业生态,激发新能源产业主体活力,形成高质量的协同创新效应,吸引更多更好的项目入驻园区,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打造中山新能源特色名牌。

三、关于构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的建议

在产业联盟方面,2022 年9月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指导支持翠亨新区成立中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技术联盟,涵盖了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中科富海(中山)低温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喜玛拉雅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山西湾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首批23 个联盟会员单位。中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技术联盟将强化联动大湾区氢能产业资源,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对接深圳、广州、佛山等地的氢能产业、科研院所、平台机构,为中山氢能产业发展引入更多资源和力量。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市正在大力推动中山低温技术研究院建设,该研究院是我市与中科院理化所合作共建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项目位于南区中山科技创新园。目前,低温院已获批筹建广东省先进制造创新中心、广东省海洋新能源创新中心。近年来,我市不断通过各类项目资助风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支持明阳集团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人才培养方面,我市出台了《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简称“人才23 条”),启动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其中,调整人才分类体系,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两类人才给予支持。一是对特聘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分别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和综合领域评定一批“高、精、尖、缺”香山特聘人才。二是对青年后备人才给予基础支持。对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给予相应货币化补贴。另外,“人才23 条”全面提升人才子女入学、医疗服务、金融支持、安居保障等服务保障措施,为各类人才落地中山创新创业提供优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目前,《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按规范性文件程序正在抓紧落实相关工作中,近期出台实施后,将对加强氢能产业人才培养、推动中山氢能产业提升产生强劲助力。

四、关于推进中山氢能应用示范性项目建设的建议

近期我市正深入中石化、中海广东天然气、兴中能源等企业调研,谋划我市加氢站建设,以提升加氢设施服务能力。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探索氢能多场景示范应用。一是积极探索氢能汽车推广及运用商业模式。依托我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的产业基础,在全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探索融资租赁、先租后买等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模式,逐步形成可行的商业运营模式。二是谋划发展氢能船舶应用。依托中山市江龙船艇等企业,鼓励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在我市船舶领域推广使用燃料电池船。以船舶、海洋运输、港口物流等海洋氢能示范应用为特色,探索打造氢能海上供应链产业。三是探索新兴领域示范应用。支持开展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耦合示范项目,推动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医院、5G通讯基站、车载应急供电系统等场景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供电示范应用。

五、关于推动氢能产品的政策、标准、规范出台建议

我市是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根据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工作要求,我市将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用氢需求,按照“合理确定规模、适度超前建设、预留发展空间”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制定加氢站建设申报审批指引,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加氢站申报流程,明确各审批环节相关指引和要求,完善加氢站建设的管理体制,推动我市加氢站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氢能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