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单位,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水务事务中心: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单位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146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单位征集推荐工作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各市直单位,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水务事务中心组织辖区内公共机构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经自评符合申报水效领跑者条件(满足“一票否决指标”及关键指标得分要求、自评总得分不低于90分)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
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4份)和市水务局(1份)。
根据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基本要求和遴选标准,市层面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2家单位推荐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水利厅。
三、注意事项。水效领跑者单位征集工作已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征集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单位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1465号)
2.XX单位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水务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改局刘泓志,88319553;市水务局何志伟,8882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