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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统建工业园供电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4〕364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4-07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工业园区转供电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环节加价,降低制造业企业电费负担,营造工业园区安全、可靠的供用电环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119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工商业转供电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3〕124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山市统建工业园供电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统建工业园供电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7日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中山市统建工业园供电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