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
来文《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原8枪机更换为6枪加油站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市编码114#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改建(详见附表)。改建内容为将站内设置的6台8枪加油机更换为6台6枪加油机。改造后,该站加油枪从原有的48支减少至36支。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改建竣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7日
附表
原址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