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现就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及处理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包括热线电话及其配套网站、微信公众号,以下统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鼓励以实名方式,对遇到的违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情况进行投诉举报。
二、受理范围
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遇到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
(一)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擅自增加准入条件或审批条件、资质(格)要求;
(二)通用性资格资质凭证不互认,导致企业重复办理、重复缴费;
(三)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四)违规增设迁移条件、增加审批流程、变更申请要件、故意逾期办理等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或退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开展相关业务;
(五)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六)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七)制定地区性行业、产品或服务推荐目录或设立国家标准之外的非技术性指标,明显倾向本地企业,或歧视外地产品,或阻碍本地企业面向全国所有符合资质能力条件的供应商统一采购;
(八)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九)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的;
(十)涉企优惠政策不予执行、不落实的;
(十一)其他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建设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按照《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中府办函〔2023〕23号)《关于印发构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41号)及有关规定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首接负责制。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问题的承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中山市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构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回复、归档等处理机制,认真做好投诉举报问题处置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