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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4]82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7-04 分享:

致公党中山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项目监督管理,促进新能源产业良性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3062号)收悉,经综合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山供电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新能源项目数据监控水平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是我市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水平和互联互通水平。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建设了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充电搜索、位置导航等服务,让广大群众更便捷地查找和使用充电设施,方便绿色出行。本年度,市发展改革局将充分挖掘电、煤、气、油等用能数据,进一步协助中山供电局完成我市能源经济数据平台建设和深化应用,实现能源生产、储运、消费、交易全环节数据支撑、煤油气电能源全品类指标统计等模块,打造能源数据中心、监管指挥中心、分析研究中心,探索基于大数据精准需求导向的能源规划新模式。二是我市鼓励私人充电桩共享化,通过接入市级平台提高服务效率,鼓励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服务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响应,同时利用峰谷电价提升充电站点运营收益,促进电网和电动汽车协同发展。三是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国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机制,国家能源局组织建设的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已于2022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我市将充分利用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按时填报信息,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做好项目储备,编制年度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

二、关于加强新能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是我市印发出台了《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厘清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及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二是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已于2023年9月底正式上线视频监控功能,可以通过平台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充电设施具体位置等数据实现动态监测,避免充电桩出现长期闲置、遭破坏无人监管等情况,提高新建充电设施的利用效率。本年度,市发展改革局将继续打造完善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推动充电桩系统市民端app的建设,通过打造充电一张网、服务一张图和监管一本账,实现充电设施使用智慧化、政府管理更科学高效实时,更好满足市民日常出行的充电需求。三是我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展改革局于2023年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的通告》,对于我市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实施强制检定,强制检定免征费用。要求全市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充电桩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在用充电桩量值准确可靠。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建成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监督管理模块、建筑起重机械模块、扬尘视频监控模块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和镇街逐渐部门工作人员均可通过管理系统中的扬尘视频监控模块对施工现场进行在线查看。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近期正牵头谋划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探索数字换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施工监督管理。

三、关于提高新能源运维配套服务质量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是近年来,我市先后引进西门子、东方国信、中软国际等知名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形成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及产品,培育了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服务平台,可以为新能源运维配套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优秀的技术支持。二是2023年8月4日,市发展改革局联合中山市电力行业协会,举办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专题培训会议。培训特别邀请南网电动、沃尔核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专家,为94家充换电运营商负责人传授有关充电枪故障分类、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等经验,避免建成的设施因运营商故障辨识不到位、保养维修不及时出现无法使用或安全问题。三是我市大力开展充电设施安全宣传,要求充电设施须在醒目位置特别标识“有电危险”、“未成年人禁止操作”警示牌及安全注意事项,室外场所还须特别标识“雷雨天气禁止操作”警示牌。积极推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各种途径向新能源汽车车主宣传充电设施的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充电设施使用安全。

四、关于健全废弃设备处理与回收利用机制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是我市于2024年5月印发出台《中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7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90万吨左右。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4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超18万辆;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78万台(套)。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将继续配合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做好新能源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督促、指导新能源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依据职责对梯次利用企业生产、报废梯次产品再生利用企业利用处置等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的,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格防范新能源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三是市商务局提出,将依照《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环保要求,继续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新能源废弃设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本年度内将出台《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合理优化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同时加强宣传推广,引导企业或者个人向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废旧新能源电车、电池回收。四是我市出台了《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将新能源装备放在重点发展领域的首要位置,重点谋划重点布局。其中储能装备重点支持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将节能环保装备列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重点发展大型化、精细化、成套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荐包括广东紫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一体化污(废)水处理设备”在内的 7 台节能环保装备参加《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 年版)》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将继续构建制造业数字化支撑体系,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数字产业,深入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能力;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做好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的规划布局;利用好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政策资金,鼓励节能环保装备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和首台(套)装备应用推广,为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