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文(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服务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24056号)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第2024056号建议深入分析了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思路和举措,对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市发展改革局及相关会办单位对代表的意见予以积极采纳并切实融入到部门职能工作中,致力于推动中山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具体建议予以答复。
一、关于出台进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近年来,我市通过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总部企业、推动服务业企业上市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印发《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副总召集人的中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实行“1+2+8+32”制度,“1”是指1个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2”是指2个召集人,“8”是指8个专项工作小组,“32”是指32个服务业发展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通过专项小组专责跟进服务业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二是制定出台《中山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22个部门、22个镇街合计制定44个2024年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清单,从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推进服务业项目、促进消费以及开展服务业专题活动等方面提升服务业经济总量。三是我市服务业各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科技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20多项服务业企业扶持和培育办法,2023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约3.9亿元用于扶持服务业企业发展。
(二)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是制定服务业百企培育工作方案,评选服务业百企128家,进一步发挥优质服务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大力发展总部企业。制定出台了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给予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奖、人才入学服务等扶持奖励,全市已认定92家总部企业。三是推动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制定出台了《中山市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九条》,落实“新春惠企十八条”“拼经济惠企十五条”等系列稳经济政策,对实现效益提升的220家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奖励企业奖励1640万元。通过扶持政策的激励,引导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2023年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478家。四是制定出台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力争培育一批产业领先、配套完善、集聚程度高、示范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023年授予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山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称号。
(三)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一是强化扶持政策保障。制定上市扶持政策,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本市场再融资募投中山项目等给予扶持补助,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性。2023年共受理10项企业上市补助申请,发放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1400万元。推动火炬、小榄、东区、南区、阜沙等5个镇街出台扶持企业上市政策,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资本市场融资政策支持力度。目前,超过10个镇街已出台扶持企业上市政策。二是优化后备企业培育。多渠道深入挖掘优质企业资源,补充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举办“2023年中山市资本市场业务宣讲会”“专精特新企业资本市场培训班”等专题培训14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上市辅导培训。邀请证券交易所、专业中介机构等为企业分析资本市场最新形势,解读政策变化和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导向,全年走访企业超60家/次,增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化上市协调服务。持续提升企业上市行政服务“绿色通道”效能,协助企业高效办理改制上市相关证明材料约150份,助力企业加快上市融资进程。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作用,2023年组织召开协调会15次,“一企一策”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丰富资本服务供给。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合作互动,推动深交所中山服务基地正式揭牌运营,与北交所华南基地建立每月走访企业工作机制,与上交所南方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深化与广东股权中心业务交流,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展示,全年新增7家“专精特新”专板展示企业。与优质券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召开重点合作券商工作座谈会,组织走访上市后备企业,推动券商高效服务中山企业资本运作。
(四)加快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一是为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规字〔2023〕2号),其中设立引进科技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从事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统计等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补助额度每个项目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机构21家(R&D统计非企业单位和转制机构),新型研发机构15家,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70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家,高技术服务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引进建设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二是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联合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建科技服务集聚基地,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吸纳国内外高端科技服务组织进驻,满足我市产业升级对于科技服务和人才的需求,目前已引进6家优质科技服务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正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洽谈入驻事宜。三是加大对检验检测行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培训力度,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更加准确地把握和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法规意识,推动检验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23 年底,全市拥有检验检测机构 173 家,获得 CMA 证书 183 张,其中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5 家,省级检验检测机构 19 家。检验检测机构总收入 14.6 亿元,比 2022 年13.8亿元增长5.8%。四是打造“1+1+N”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行业。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力推进以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为重要载体的快速维权工作,围绕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体着力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能力,围绕家电、摄影器材、数字经济、五金家具、新一代信息技术、电梯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分别在南头、坦洲、石岐、小榄、开发区、南区建立6 个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全市 23 个镇街全部建成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开通商标受理窗口,形成“1+23”的商标品牌立体服务格局,同时将商标申请、政策咨询、专利信息查询等业务下沉基层窗口,实现商标业务“就地办”。截至 2023 年底,全市专利机构数总和 61 家,其中代理机构数30家,分支机构数 31 家,专利代理师 98 人。全市专利授权量 39745 件,全省排名第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 2921 件,同比增长 50.64%,全省排名第6。
(五)做大做强商贸流通服务业。一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为进一步促进中山市消费市场繁旺,引进培育优质零售餐饮业项目,打造大湾区消费大市场。市商务局印发了《中山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有新增固投的商贸服务业项目给予项目促进奖励和经济贡献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补2700 万元。二是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我市修订了《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实施细则》,新增了对“首店”、“首发”的奖补,促进中山的消费市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并对批零住餐业企业提供了培育扶持企业做大的奖励,对企业经营增长进行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奖补 100 万元。三是促进物流业发展。市商务局印发了《2023 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共计补贴了 11 家我市物流企业共计约 1000 万元,实实在在支持了全市物流行业的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标准化发展。今年,市商务局结合物流行业发展的新环境,正在修订出台新的《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此次修订使政策更加贴合我市物流企业的发展要求,为培育现代物流产业提供政策激励。
(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人社局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速标准化建设进程、推进产业园发展建设,多措并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出台《中山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按照“一园多点”总体思路,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投入,通过市场化运营和财政奖补等形式,从园区建设、园区经营、骨干企业培育等方面提出扶持举措推动行业集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配套出台《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定位与目标、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运营管理以及扶持资金申领程序。至此,搭建了较为完善、互为补充、互不重复的“1+2”(1个意见、2个办法)行业政策体系,为人力资源行业在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渠道建设、新产品新业态培育等方面着力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23年,发布《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含《2023年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机构榜单》),助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为契机,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2024-2025年)》《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方案》,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作用,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58家,全年营收43.71亿元(同比增长19%);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规上机构135家,规上产值34.73亿,占服务业比重18.5%,占我市GDP比重0.65%。
二、关于对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帮助的建议
部分吸收采纳建议。
(一)关于“引导并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建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 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 号)相关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因此,关于“建立本土企业资源库,并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时优先在资源库内择优选取” 相关建议缺乏法律依据支持。根据省财政厅以及“数字财政”的统一部署,按照“全省一张网”的总体要求,现我省政府采购项目统一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组织实施,本地企业可积极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参加平台定期培训,拓宽业务渠道。
(二)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行为;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行为;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行为;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市政数局下属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我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力量,采用上门服务、约请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介绍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及解读相关法规政策,解答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让采购人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人编写采购需求的水平。2024年以来采购中心共受理28宗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均通过上门服务、约请交流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地帮助采购人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2023年5月起,市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应的事项,具体包括:采购需求调查、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同时,运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解答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工作的疑问,引导采购人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地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促使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实现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
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中山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落实见效,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和评估机制,推动实现我市服务业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和发展方式的整体跃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添新动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促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