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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11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我市服务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工程发展进程,修订出台了《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管理办法》,2020年1月10日起实施。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修订的背景说明

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发改服务业〔2015〕473号)颁布实施以来,对培育我市服务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18年已认定五批共729家新兴业态企业。按照文件规定,该文件有效期为3年,于2018年9月到期,需进行修订,因新兴业态企业较多,将该文件更名《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中山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府办〔2017〕57号)要求,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工程,到2020年培育1000家增长效益好、创业就业带动力强的新业态企业。在当前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大背景下,修订和颁布《管理办法》有助于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主要由总则、入库管理、在库管理和退库管理四大部分构成。

(一)总则。明确我市现阶段重点培育的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包括新兴金融、专业服务、文化创意、新兴旅游、教育体育、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健康服务、商务商贸、检验检测等共十一个行业和领域。

(二)入库管理。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公示和认定四个环节。申报条件包括在中山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原则上要求是第三条规定的领域和行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具有5人以上从业人员;商业模式、主导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包括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主要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在库管理。明确了在库的新兴业态企业可申报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专项资金,符合其他政策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等。在库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应认真总结企业发展情况及业态创新成效等情况,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的调查回访工作。

(四)退库管理。明确了五个退库情况,包括不配合市发展改革局开展的调查回访工作;企业性质、经营方式和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已分立、重组、转产;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入库;被列入市诚信红黑榜的黑名单;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