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我局在2020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和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6个部门印发《中山市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自试行以来,审批时间大幅缩短,2021年平均办结时间较2020年压缩30%。为继续推广实施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水平,我局对该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山市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及免审备案实施细则》。
二、审批部门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城管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公安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水务管理部门、镇街办事处等相关审批部门。
三、审批方式
(一)并联审批:适用于10(20)千伏电力外线工程。
(二)免审备案:适用于380(220)伏电力外线工程。
四、审批事项
电力外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占用、挖掘公路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占用绿地、林地等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五、10(20)千伏并联审批流程
(一)审批时限
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5个工作日。
(二)受理流程
网上申请-收件-业务流转-受理
(三)补齐补正流程
待各审批部门出具材料补正意见后,由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告知。
(四)审批流程
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2.办理占用城市道路开挖许可;占用人行道、绿道、盲道、绿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审批部门:城管综合执法管理部门)
3.办理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审批部门:公安管理部门)
4.办理占用公路开挖许可。(审批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5.办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电力外线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审批部门:水务管理部门)
各审批部门应在业务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反馈审批意见。审批结果电子证照上传至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可以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查看),并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至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6.以上第1至第5点审批流程涉及到镇街管辖范围内的,由镇街办事处等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审批。
7.送达。建设单位可选择到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六、380(220)伏低压免审备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380(220)伏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
(二)免审事项
原则上对实施范围内的本细则第四点审批事项实施免审,以下情况除外:
1.相关法律法规中有特殊情形规定的不适用取消或者免予审批方式的。
2.施工现场情况复杂,经评估可能对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生态环境、交通安全、文物保护、重大工程项目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免审备案流程
网上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部门办事指南要求,备齐申请材料,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签署《中山市低压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免审批告知承诺书》,完成网上申请。
完成网上申请后,系统将网上申请材料推送至自然资源、城管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水务等审批部门,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结果以短信等便捷方式通知建设单位。
并联审批流程示意图
免审备案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