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函
全面梳理在建“两高”项目、推进“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实施绿色价格机制、提高新建“两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
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能耗双控工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近日出台实施《中山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对“两高”项目管理进行了系统部署。
“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两高”项目是指“两高”行业 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工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续国家和省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按照《实施方案》,中山将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全面排查治理在建“两高”项目,严格审批控制拟建项目,并推动存量项目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升级。
“两高”行业高能耗、高排放产品或工序。
执行惩罚性用能价格机制
按照《实施方案》,中山将建立包括已建成和在建的“两高”项目管理台账。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中山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未批先建的“两高”在建项目将被严肃处置;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将被依法停建,无法整改的,将被依法关闭。
对于在建的“两高”项目,中山将执行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对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产或使用中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环保“三同时”及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中山将执行惩罚性用能价格机制,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和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倒逼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和能耗结构优化升级。
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
针对即将建设的“两高”项目,中山将采取严格的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其中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此外,中山将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对于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镇街,中山将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减量替代;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镇街,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推动存量节能减排改造升级
为降低“两高”项目能耗,《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推进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系列举措包括实施能效和污染物排放“领跑者”行动,开展“两高”项目节能减排诊断,实施生产线节能环保改造和绿色化升级等。此外,《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两高”项目比较集中的园区和集聚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以及供热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改造优化。
接下来,中山还将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产能。
为提升节能效果,《实施方案》提出,加强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推广应用节能减污降碳技术。财政也将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