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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细则》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12-29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细则》的通知

市级储备粮的仓储规范管理是确保市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要保证,《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规范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现就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背景

2016年12月6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细则(试行)》(中发改粮调〔2016〕662号)。该细则施行以来,有效指导了市级储备粮油承(代)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2021年1月2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为紧跟国家最新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储备粮食仓促管理,做好新形势下中山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需对该细则进行修订。

制定《细则》的依据文件

(一)《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三)《广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三、《细则》中的有关概念

市属粮库:指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用于储存市级储备粮的仓房及附属设施。

“四落实”:指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品种和地点应严格按照储存标准落实到位。

“专牌、专卡、专账、专簿”:指由市发展改革局统一监制的库区牌、货位卡、记账本和粮情簿,由承(代)储企业按规定使用。

四、《细则》修订的重点

《细则》重点参照《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共有二十二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承储企业对代储企业的仓储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承储企业应协助委托的代储企业做好日常仓储管理工作。

二是结合检查中暴露的企业专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要求。规定保管账应依据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日清月结,记账凭证应在粮油业务发生日制作;质量安全档案应如实记录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施药情况、销售去向及出库时间等信息。

三是考虑到我市当前分散代储企业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市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允许范围内降低部分要求。比如不再要求分散代储企业制定市级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值班、夜间巡逻、门卫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