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优化“信用+用电”报装服务实施方案的函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中山供电局制定了《中山市进一步优化“信用+用电”报装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深化落实《中山市“信用+用电”工作实施方案》(中发改能源〔2022〕646号),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供电服务,加快推进已落地项目动工建设。
二、《实施方案》对《中山市“信用+用电”工作实施方案》(中发改能源〔2022〕646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新增“信用+用电”报装服务场景,简化报装资料,符合条件的客户凭信用报告可代替物业权属证明。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
进一步拓展电力领域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信用报告代替物业权属证明,推行“零证办电”服务模式,实现拿地即动工,进一步提升守信用电主体的办电便捷度。
四、《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符合以下范围的临时用电报装服务,实施信用报告代替物业权属证明。
(一)新供应(含划拨和协议出让)的公益公建设施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只租不售标准厂房用地;协议出让的“三旧”改造产业项目用地。
(二)三年内无欠费、窃电、违约用电、失约等行为。
(三)无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大力推行电力领域信用报告应用,总结实践经验后将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升守信主体的“获得电力”服务质量。
五、什么是“零证办电”服务模式?
我市属地镇街政府与属地供电部门建立项目工程信息共享机制,供电部门依据项目清单信息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主动上门联系核实用电需求情况,信用报告代替物业权属证明以及相关用电担保协议,项目用电主体无需提交额外资料即可申请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