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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收费标准不作调整的复函
文号:中发改价批〔2023〕1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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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明德学校:
报来《
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
》收
悉
。经研究,
你校
202
3
年秋季学期的学费不作调整,仍按原批复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
3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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