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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07-03 分享:

各镇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已以粤府办〔2018〕11号文印发公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列管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退出我省定价目录。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精神,经清理,现决定对《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辆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中价〔2008〕115号)等28件价格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xls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