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已以粤府办〔2018〕11号文印发公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列管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退出我省定价目录。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精神,经清理,现决定对《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辆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中价〔2008〕115号)等28件价格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xls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