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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认定小榄城轨站充电站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01-18 分享:

中山市小榄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小榄城轨站充电站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387号)规定,我局会同小榄供电分局对你司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现场认定,你公司投资建设的小榄城轨站充电站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