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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凤镇敬老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09-26 分享:

中山市东凤镇敬老院:

    报来《东凤镇敬老院接收社会老人入住收费标准申请》收悉。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39号)批复你院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试点,是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于一体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模式。鉴于你院是由东凤镇社会事务局委托东凤人民医院参照公办民营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的养老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3号)精神,为扶持养老产业发展,同意你院对自愿入住社会老人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合理确定。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