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报来《关于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变更收费主体的申请》收悉。你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请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附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政府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将实施情况报我局。原《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复函》(中发改价控函〔2018〕1395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