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19096号“建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环保处理”办理工作交流会,我局派员参加。
会上,主办单位向人大代表汇报建议第2019096号的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人大代表听取了汇报,充分肯定了主办单位及有关会办单位的工作,同时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要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二是要提高群众的参与率;
三是要提高垃圾的回收率;
四是要争取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立法。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上述四点建议从环境整治、垃圾减量、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地方立法和宣传等方面作出了回应。
关于建议的审核备案及收费等问题,我局进行了相关回应。
一是审核备案方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产业分类等,我局现分别实施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涉及垃圾分类项目的,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材料齐备前提下,我局可加快办理。
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依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市于2005年出台《中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生活垃圾收费标准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收不同类收费对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17个镇区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快推进了我市绿色、循环和低碳的经济发展。
下一步
我局将持续跟进人大代表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建议会办工作。
(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