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发改局(发改办):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5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556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