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垂直部门驻中山有关单位,各镇区发改局(发改办):
为进一步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镇区发改局(发改办)对所属镇区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未制定目录清单、公布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的指导,确保“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处无收费”。各镇区发改局(发改办)负责清理总结本级收费目录清单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垂直部门驻中山有关单位负责清理总结本部门和本系统及行业收费单位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3月6日前报送我局,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Fgsf2014@sina.com)。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邱毅辉 联系电话:88327852,传真:8831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