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区时代名筑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05-02 分享:

中山市石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时代名筑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对时代名筑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及物业服务内容等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不同意时代名筑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突破政府指导价。时代名筑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颁布实施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中发改价控〔2014〕539号)规定,按质价相符的原则在政府指导价内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确定,并请通知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办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备案手续。
    二、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执行中若遇国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9日